2025淄博周村区禁燃限放烟花区域范围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快来看看吧

  2025淄博周村区禁燃限放烟花区域范围

  禁燃限放区域

  (一)禁放区域周村区(不含王村镇)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定点燃放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的区域(即王村镇)为限时定点燃放区域。

  时间: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28日(农历除夕)、1月29日(正月初一)、2月2日(正月初五)、2月12日(正月一五)5天,按传统风俗可燃放合法合规的烟花爆竹。农村婚庆活动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和数量。

  (五)全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制作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特定禁放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一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重要物资仓库、重要军事设施周围;

  2.加油(气)站,液化气储存库、供应站(点),油库,输油输气管线,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安全保护区;

  3. 高压电线、变电所、变压器等输变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区;

  4.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机关、学校以及医疗、养老、托幼机构等场所;

  6.公园、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影剧院、停车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

  7.多(高)层建筑物楼顶、走廊、楼道、阳台、窗口、地下空间以及施工现场;

  8.林地、绿地、苗圃等禁止烟火的区域;

  9.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

  10.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11.大中型水库的管理范围;

  12.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特定禁放时段

  下列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

  1.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2.中考、高考以及其他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期间;

  3. 国家公祭日、哀悼日、烈士纪念日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

  禁放区域、场所和禁放时段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喜庆事宜,倡导用音效、锣鼓队、秧歌队等形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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