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何相互转换?
导语 根据《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转换处理方法并不相同。小编也在文中整理好了。
一、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
二、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合并个人账户储存额。
小提示:
也就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职工养老报销的话,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限,是不计算进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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