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租房家庭类别判断标准是什么?
导语 淄博公租房家庭类别在公租房选房顺序计分中总分占20分,分数比重第二。家庭类别的判断标准主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公租房家庭类别判断标准:
淄博市城镇居民(含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为以下几类:
Ⅰ类家庭: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Ⅱ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收入家庭;
Ⅲ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且不高于80%的中低收入家庭;
Ⅳ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且不高于100%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以上家庭类别标准仅适用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对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
注意:
以上家庭类别标准仅适用于淄博市住房保障工作对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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