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取消定额报销方式

导语 淄博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按医保报销比例予以报销,不再是定额报销方式。而且取消起付线。

  生育保险报销方式

  一、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

  生育住院医疗费

  二、定额报销:

  1.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1)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150元;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400元;

  (3)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8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

  (5)绝育手术:1000元;

  (6)复通手术:2000元

  2. 门诊流产医疗费:

  (1)不满12周流产:定额报销150元;

  (2)12-16周流产:定额报销400元;

  (3)16-28周引产或死胎:定额报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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