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承诺供热温度标准符合《山东省供热条例》要求;供热时间按淄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起止时间执行。
集中供热时间
供暖期为120天,即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供热,当年具体供热时间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调整。
拓展消息:收费程序
(1)分户控制用户(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除外):
①线上微信缴费: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在线服务—用户绑定—在线缴费—签订供热合同—确认交费—开具电子发票。
②线上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搜索“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程序—用户绑定—去缴费—签订供热合同—确认缴费—开具电子发票。
③客服营业点:持交费信息卡,在客服营业点,现金、刷银联卡或手机扫码支付交费。
④建设银行的网点:持交费信息卡至建设银行的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多媒体终端等通道同步收费。
(2)串联用户(无交费信息卡用户)、公建用户:按辖区划分至热力公司指定收费地点交费。
注意:非集中收费期也可缴费,缴费时限为集中收费期始(9月8日)至集中供暖期止(3月15日,具体供热结束时间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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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淄博各热力公司缴费入口、客服电话、供暖时间、线下网点、供暖缴费标准、报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