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2025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供暖缴费标准

导语 注意啦,请大家尽量通过微信线上缴费,节约时间,避免收费大厅拥挤,目前收费标准已进行公布。

  一、收费标准:执行川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

  (1)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21.6元/平方米。复式住宅单层安装供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供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按照区政府(川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执行。

  阁楼安装供暖设施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购房合同注明的面积或按国家《建筑工程建设面积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实测的面积计收取供暖费。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按建筑面积20.00元/平方米。

  (3)非居民供暖,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200元/供暖季收取。(对私接换热设备的用户,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收费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逾期缴费将影响正常供暖。

  三、用户缴费方式:

  (1)微信搜索“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小程序账户→点击“用户查询”,输入供热卡号后,进入“供热在线缴费”界面→输入本人手机号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当天只能获取三次),点“登录”进入缴费界面,核实好缴费信息后,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微信钱包→生活缴费→选择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缴费。(务必确认好姓名、住址、有无换热器等信息)

  为方便广大供热用户缴费,收费系统根据住户往年有无小型换热器情况收缴费用:1.有小型换热器的用户,系统默认上年度情况缴费,当年有拆除的请先去供热站验收核销后缴费;2.没有安装小型换热器的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有无换热器进行勾选缴费;后期供热站会入户检查小型换热器安装情况。

  (2)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收费大厅、区政务服务大厅B44窗口,现场缴纳供热费。

  (3)新开户及恢复供暖用户缴费后,请联系所在区域供热站及时开启锁闭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淄川供暖】可获淄川供热保障服务中心缴费入口、时间、收费标准、供热区域、咨询电话、停供方式等。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