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计算公式是如何规定的?淄博公积金已经给出解答,详见正文!
贷款额度=账户余额x规定倍数x存贷系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账户余额不低于计算贷款额度要求的账户余额。享受我市生活补贴的灵活就业青年人才,可将生活补贴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与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规定倍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变化确定。
存贷系数按照“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原则确定。缴存时间满6个月未满12个月的,存贷系数为0.7;缴存时间满12个月未满18个月的,存贷系数为0.8;缴存时间满18个月未满24个月的,存贷系数为0.9;缴存时间满24个月及以上的,存贷系数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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