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职工在淄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方式
导语 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在异地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相关办理事项梳理如下:
异地缴存职工在淄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方式
(一)全程网办
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网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理渠道进行办理。
(二)淄博市“跨省通办”窗口代收代办
对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尚未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见附件1)申请办理,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窗口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信息并受理后,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联系,按照缴存地公积金中心业务规定代收业务材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向缴存地中心发起申请,由我中心受理业务的“跨省通办”窗口负责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淄博市“跨省通办”窗口两地联办
对于“跨省通办”事项中符合条件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需两地联办业务,淄博公积金中心收到缴存职工业务申请(见附件3)、核实购房信息后,如贷款购房,还需借款人填写《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见附件4),淄博公积金中心主动向缴存地中心发起业务联办请求,明确办理需求、提供相关材料。缴存地中心按照当地提取政策进行办理,将提取资金转入缴存职工银行账户,同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购房地中心。申请材料和办结回执的电子扫描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同时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如情况特殊无法按时完成的,须由两地中心协商明确时限。
(四)业务办理时间
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同意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线下受理的,从受理到办结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主要取决于办理人材料准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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