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淄博齐惠保参保对象
导语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新市民及户籍地在淄博但在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按照自愿原则,可按规定投保淄博市“淄博齐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新市民及户籍地在淄博但在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按照自愿原则,可按规定投保淄博市“淄博齐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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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参保流程:
在参保期(2023年11月24日)后,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申请终止保障,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申请之日起终止。对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产品承保公司向参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之日对应未满期保费,但已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本产品承保公司不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其中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的,购买成功后无法申请撤单。
本产品保险期间内,若您申请提前解除合同,将会遭受一定损失。本产品将按照如下公式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费用比例)×(1-保险期间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期间从11月25日开始起算,已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终止参保所需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需补充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若被保险人身故需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有法定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死亡证明复印件、关系证明、销户证明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及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齐惠保】可获淄博齐惠保官方投保入口/方法/条件、保障、免赔额;理赔指南;齐惠保疑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