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低保申请标准

导语 淄博低保申请标准主要考察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并考虑重病(残)、教育等刚性支出情况。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并考虑重病(残)、教育等刚性支出情况。

  收入型困难家庭: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规定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支出型困难家庭: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患病(伤)、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一)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连续12个月低于低保标准;

  (三)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或学生仍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

  (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淄博低保申请条件/材料/流程;低保金金额/计算方式;非淄博户籍申请;家庭情况认定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