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材料(在台孤身一人)
导语 在台孤身一人在淄博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需要 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等相关材料。
淄博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材料(在台孤身一人):
在台孤身一人申请台湾居民定居证明所需材料有:
1. 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公证书(申请人自备);
2. 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申请人自备);
3. 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淄博市民免提交,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
办理依据: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定居】可获淄博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办理条件、方法、流程、材料、费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