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户口登记变更名字(16周岁以下)业务办理材料

导语 淄博户口登记变更名字(16周岁以下)业务办理材料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生父母协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变更名字)等。

  淄博户口登记变更名字(16周岁以下)业务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生父母协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变更名字);

  3.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父母共同申请(限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名字)。

  淄博市户政业务便民服务之简化市内常住户口居民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外,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本人容貌与原照片无明显变化的,不再必须交验《居民户口簿》,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核实公民身份,当场受理。申请换领的,需要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登记】可获淄博户口登记办理材料、办理入口;户口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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