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收(寄)养迁移落户业务办理材料

导语 淄博收(寄)养迁移落户业务办理材料有双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淄博收(寄)养迁移落户 (市内迁移)业务办理材料:

  1.双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

  2.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淄博户政业务办理便民服务:

  1. 对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老年人,通过现场核实可以确认身份信息的,为老年人先行办理业务,确需补充材料的,双方约定补交方式。

  2. 优化户籍窗口便民服务设施,针对老年人需求,配备“敬老爱心专座”,配齐配全老花镜、急救药箱等用品,同时针对老年人照相需要和指纹难采集等问题,配备梳子、发胶、发卡、护手霜等用品,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淄博买房/租房落户;人才落户;投靠(近亲属)落户;就业落户;农村户口迁移/分户等落户条件/材料/方法/网上办理等指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