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导语 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需要参保人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
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1.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4.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不能报销的有: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保不予报销;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医保不予报销。
3、属于公共卫生,医保不予报销。重大疾病、传染病(例如:结核、艾滋病)等的预防工作,免疫接种等项目属于公共卫生范围;
4、出国治病、境外就医,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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