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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淄博公务员面试公告

导语 根据《2026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6年2月1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2月5日前在“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务员管理”专栏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3月14日至3月16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其他

  (一)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招录首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本次招录工作,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测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招录工作秩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并纳入淄博市公务员诚信报考库管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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