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淄博市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条件

导语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025淄博市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要求,胜任工作岗位。相关任职条件要求请查看附件《淄博市总工会2025年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且学历等相关证书应于2025年4月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4月1日。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应届考生应在资料审核阶段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5年7月以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或学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8.已被聘为我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人员;

  9.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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