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条件与范围

导语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的,在淄博市内政府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中队或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淄博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

  (三)18至30周岁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优先录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 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从事灭火救援时间计入定级定档时间。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通信岗位应聘条件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运维等相关专业者。

  2、具有2年及以上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运维等相关工作背景经验者。

  3、拥有由国家机关或授权机构颁发的正式资格证书(如计算机软件、无线电操作证、网络工程师证等)者。

  符合上述以上三项条件之一即可。

  驾驶员岗位应聘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须持有B2、A2、A1驾驶证,并具备一定车辆驾驶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淄博市最新每日招聘公告、包含事业编/国企/大厂等,岗位表、报名入口、材料、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