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山东理工大学招聘
导语 淄博山东理工大学发布招聘公告,一共招聘32人,想要在年前找工作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4人,管理岗位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博士辅导员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博士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博士管理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外籍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转岗要求。专职辅导员转岗原则上需从事辅导员工作至少满8年,因工作特殊需要、特别优秀且达到同层次人员学术水平,可放宽至4年。管理岗位原则上不转岗。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sdut.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相关招聘邮箱:xscjyk@sdut.edu.cn(应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rcbzp@sdut.edu.cn(应聘管理岗位)。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管理岗位+张某某)。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3月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以先参加考察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认证后,再进行公示、聘用;(4)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见附件,仅限博士辅导员岗位);(5)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2.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初审+线下复审。应聘人员接到复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复审,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心理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或考察等方式进行,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理工大学人才工作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1.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我校安家费10万元,同时享受淄博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淄博市相关人才政策:1.安家费10万或以折扣价购买产权型人才房;2.生活补贴2000元/月,连享3年;3.淄博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优先择校、符合条件的配偶工作调动等其他人才政策。具体实施以淄博市最新人才政策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毕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0533-2780505 xscjyk@sdut.edu.cn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管理岗位):0533-2783385 rcbzp@sdut.edu.cn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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