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布清明节期间火灾预警通告

导语 临淄区发布清明节期间火灾预警通告:居民、村民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农村家庭使用炉灶、燃气灶时不要堆放秸秆、柴草,倾倒的炉灰应及时用水彻底泼灭,防止发生复燃等。

  临淄区发布清明节期间火灾预警通告:

  春夏之交,当前气温逐步回暖,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期和防控的关键期。随着疫情得到逐步缓解,群众焚纸祭祀、春耕农业烧荒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明显增大。为切实做好春季大风天气和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淄博市临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如下

  ●清明节要警惕七大危险

  1、乱扔烟头。大风天气,点火吸烟和乱扔烟头极易引发火灾,因此必须时刻注意熄灭烟头、烟灰以及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2、露天烧纸。很多人在祭祖时烧纸、焚香,如果余火处置不当极易死灰复燃引发火灾。

  3、点火烧荒。一些农民喜欢在春耕前点火烧荒。其实,这些方法既不科学,又存在着很大的火灾隐患。

  4、郊游野炊。随着天气转暖,许多人打算外出郊游,如果随意乱丢烟头或者野炊时遗留下火种,都可能造成火灾。

  5、电气线路老化。农业大棚、养殖场所等棚舍使用电气设施、线路常存在超负荷、电线老化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火灾风险。

  6、违章作业。按照有关劳动操作规程,大风天气禁止进行明火、电气焊等危险劳动作业,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违规操作进而引发火灾。

  7、电动车违规充电。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村居、社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防范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2、居民、村民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农村家庭使用炉灶、燃气灶时不要堆放秸秆、柴草,倾倒的炉灰应及时用水彻底泼灭,防止发生复燃。

  3、有吸烟习惯的朋友,不可乱扔烟头,以防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春耕生产若需动火,要有专人看护,注意附近环境,远离林区、房屋住所和草料堆垛等区域,并做好防火措施。此外,禁止焚烧垃圾,避免野外烧荒。

  4、农业大棚、养殖厂棚舍的基本构件多是易燃物质,遇明火燃烧快,加之春季大风天气频发,易出现火烧连营的情况。因此要规范使用电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电热器具。

  5、进行户外明火作业的人员要持证上岗,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配备水、灭火器等器材,进行现场滴落焊渣区域应设置专人看守,遇有大风天气,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

  6、各村居、社区物业及业主要严格落实电动车“三集中”管理,严防各类电动车火灾事故。

  7、进入草地、树林等进行户外游玩时,不要吸烟或野炊,不要把明火带进草地、树林,以免一时疏忽引发火灾。

  8、每年清明节,因烧香、焚纸、点烛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如果恰逢大风天,燃烧产生的火种被吹到草垛、杂草、垃圾上,加之野外消防设施有限,小火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在草地、树林中迅速蔓延酿成大灾。建议大家采取文明祭扫的方式,通过在网上献花、留言寄语等形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避免携带火种进入树林、草地、交通路口、广场小区、巷口楼道等场所焚烧冥币、冥物,切实减少火灾隐患。

  9、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同时请求周围群众及工作人员支援并及时拨打 119 报警电话求救。

  10、村(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快速处置,灭早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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