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 防火工作的通告
导语 高青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高青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防火工作的通告》。
高青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防火工作的通告:
清明节将至,各类祭扫场所、旅游景区人流、物流密集,企业单位生产活动增加,一旦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高青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如下:
火灾危险性
1、春季大风天气多,气候干燥,极易引发火灾且容易蔓延扩大;
2、未返青的荒草及树叶、树枝、废弃塑料等易燃物的自然堆积,极易引发火灾且容易蔓延扩大;
3、群众野外祭祀、放火烧荒时一旦动火不慎,容易引发山林火灾;
4、农业大棚、养殖场所等棚舍使用电气设施、线路常存在超负荷、电线老化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火灾风险;
5、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村居、社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防范措施
1、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2、广大人民群众外出自行驾车野外踏青、游玩时,要严格遵守当地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切忌乱扔烟头,切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3、祭扫活动中,倡导用植树、献花或网络祭扫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摒弃上坟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
4、各村居、社区物业及业主要严格落实电动车“三集中”管理,严防各类电动车火灾事故;
5、要积极动员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加大对墓区、林区、景区的安全检查和巡查的力度,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山林火灾;
6、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同时请求周围群众及工作人员支援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7、企业进行户外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现场滴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