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区民政局五一婚姻登记服务

导语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节假日期间结婚预约登记服务工作要求,博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放2025年5月1日(劳动节)结婚预约登记服务工作。

  淄博博山区民政局五一婚姻登记服务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节假日期间结婚预约登记服务工作要求,博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放2025年5月1日(劳动节)结婚预约登记服务工作。

  一、预约开通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8日,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

  二、劳动节当天办理结婚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日(劳动节)上午8:30—12:00,预约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名额51个。

  注: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婚姻登记区

  联系电话:0533-4116099(如繁忙占线,请多打几次)

  四、预约办理结婚登记方式

  1.电脑端登录“山东省民政厅”网站→“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

  2.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搜索婚姻登记服务→结婚登记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

  3.当事人一方户籍地是山东省内的,预约时无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机关请选择“空白”)。

  4.新人在预约时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成功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场办理。

  五、预约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3.双方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完全自愿并共同到场;

  5.双方均为山东省以外户籍的,需至少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博山区居住证。

  六、结婚登记证件材料要求

  1.未婚: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

  2.离婚: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改为离婚)、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判决书(初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法院调解书;

  3.丧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改为丧偶)、提供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或火化证、或因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

  4.军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人证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

  5.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可以免费自助拍摄证件照)。户口为集体户口的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注意事项

  请提前预约,为确保当日成功“领证”须提前预审材料;也可在5月1日前的工作日,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登记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提前审核材料、照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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