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新区(含先创区)幼儿园招生便民信息
导语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3号)、
2025年高新区(含先创区)幼儿园招生便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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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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