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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独生子女患有伤残其父母应该申请什么补贴?

导语 淄博市发布了《失独家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于只有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家庭,在子女患有伤残或遭遇意外时给予补助。

  1.办理条件: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救助标准:

  每半年发放一次,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每人每月750元,独生子女伤残其父母每人每月600元。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子女死亡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地点:

  区县卫健局

  5.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

  0533-277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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