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导语 淄博市企业负责人引才实施细则来啦,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快来看看吧
淄博市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第20条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发放条件
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负责人,一年内从市外全职新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含)以上或硕士研究生5名(含)以上。
第二条 补贴标准和资金渠道
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
市属国有企业(名单见附件1)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其它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淄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人才金政业务办理登录入口:点击进入
(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市或区县人社部门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
市、区县人社局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新引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学历学位等情况(无法查询的,须由本人提供)。
(二)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申报年度为上一自然年的10月1日至本自然年9月30日(例:2022年度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当年度补贴需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发放,按财政要求跨年不再进行补发。
第四条 严格追责制度。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骗取的补贴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政策衔接。2022年7月26日前符合“人才金政37条”条件应领未领人员,继续享受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
第六条 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6日起实施,2021年8月27日发布的《淄博市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咨询电话:0533-12333
市属国有企业名单(18户)
1.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淄博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淄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淄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淄博国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9.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
1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淄博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15.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6.淄博文化旅游公司
17.山东齐盛国际宾馆
18.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