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快速路限行规定

导语 城市快速路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下列机动车辆通行:

  城市快速路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下列机动车辆通行:

  (一)摩托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二)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超限运输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履带车;

  (三)悬挂试验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

  (四)大型、中型客车;

  (五)危险物品运输车;

  (六)其他车身或车辆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3米的机动车辆。

  在城市快速路上执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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