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导语 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在各区县(功能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广播电视系统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

  为切实抓好人防备战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有效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人防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在各区县(功能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广播电视系统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警报试鸣的顺序是: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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