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周村区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导语 周村公安分局及区交警大队研究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包括业务办理及交通管制。

  2022周村区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周村公安分局及区交警大队研究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如下:

  建立涉企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加快涉企行政审批进度,对复工复产企业急需的危爆物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做到“随到随审、随报随批”,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即时服务,全力助推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实行户籍、出入境业务网上办、即时办

  依托“掌上户籍室”,为复工复产企业职工提供临时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等网上服务,实行居住证“零跑腿”办理,对有集中申办居住证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由企业协管人员统一代办,派出所集中制证、送证上门,避免人员聚集(户籍热线:0533-2139447)。因疫情造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中断,视为连续居住登记;设立出入境预约咨询服务热线(出入境热线:0533-2139459),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提出的出入境申请即时受理,即时提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实现2个工作日审批,特殊情况协调市局当日审批。

  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安全防范

  落实警企联系制度,组织民警上门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指导帮扶,掌握复工时间,摸清员工底数,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员工返企计划,全力为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门岗值守、检疫检查、健康防护、消毒消杀,对不配合防疫的人员及时依法处理;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第一时间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确保企业顺利复工。 积极会同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企业作业场所监测防护,严防发生问题。

  扎实做好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巡逻警力向复工复产企业周边倾斜,全面提高见警率;加强与企业内保人员的协作,快速处置涉企突发事件,为企业生产、员工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严打涉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

   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处置机制,对接报的扰乱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警情,第一时间派警、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严打机制,从严从快打击阻挠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侦快办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加强道路交通管控

  根据全区疫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逐步有序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继续严格实行区域道路交通管控,周村区保留正阳路文昌湖交界处、联通路张店交界处、正阳路鲁泰大道路口3处路口。严格限制车辆人员离周,除应急物资运输、重点民生保障等特殊车辆持区指挥部核发通行证允许通行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跨区域流动。外地入周物流运输车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执行核验行程码、车辆消毒消杀等防疫规定,实行车辆封条贴封、点对点闭环管理。在交通卡口设立外地来周运输人员核酸检测站,检测结果上网可查,方便驾驶人员离周返程检测,打通物流运输“绿色通道”。实行周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行互认,单位和居民个人持区指挥部核发通行证、村(社区)出入证等有效证明,可实现跨区域人员流动、正常通行。

  全面推行电子通行证制度

  对市内生产、运输应急防疫物资、基本生活保障物资或重点生产物资的企业及物资接收单位广泛推广应用“淄博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申领系统”,实行网上申领、电子亮证、扫码核验,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加大交通疏堵保畅力度

  对运输应急防疫、生活急需、生产原料等物资车辆,凭通行证快速通行交通卡口绿色通道,全力服务好跨区域应急防疫、生产生活等物资运输,为紧急运输车辆提供警车引导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复工复产运输需求。做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点对点”包车返岗的通行保障和安全管理。加强城区的交通组织疏导,维护道路畅通。对疫情期间现场发现的运输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机制

  对运输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扣车、不扣证,缩短处理时间;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核实信息、固定证据后尽快放车;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及时帮助联系车辆转运。

  多措办理车驾管业务

  公布交警车管所预约电话,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车驾管业务,经电话预约后特事特办,采取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理等方式最短时间内办结。协调安检机构工作日中午、周六不休办理机动车审验业务,对所有车型进行审验。依托交管“12123”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电话车管所(0533-6801771),为企业群众提供补换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期满换证等31项车驾管业务办理。对疫情期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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