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招生报名2022
导语 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2022年招生简章发布,招收小班幼儿80名。7月21日—29日是报名时间。
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2022年招生简章
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位于高青县青苑路以西、如意路以南,田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邻,是一所高起点、高品位、高规格标准建设的小区配套县属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12个班,2020年10月投入使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高青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本着“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招收小班幼儿80名。
二、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无慢性传染病、在本园服务范围内,意愿填报我园的幼儿。
三、招生流程
(一)网上填报:2022年7月21日—29日。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进行填报。(温馨提示:微信扫描二维码后,可直接进行报名。)
(2)通过电脑、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tx94f3rydt.jiandaoyun.com/f/62d2c2fcc85a6f0007ddd03e,登录“高青县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进行报名。
注:6月份符合信息采集条件而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和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家长,请持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租房证明、社保等),在报名时间内、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教体局学前科登记。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服从调剂。
(二)报名幼儿信息核验
幼儿园将于2022年8月1日—8月5日对意向报名幼儿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不确定的,2022年8月5日电话告知,8月6日(上午8:30 -11:00,下午2:30—4:30),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三)结果公布
幼儿园于8月10日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幼儿家长,请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方式,公示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
(四)空余学位录取
服务范围(见附件:高青县青苑路路幼儿园服务范围图示)内报名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服务范围的意向幼儿。服务范围内报名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电话通知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采集时提交的材料,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12日。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幼儿园确定录取名单后,2022年8月25日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幼儿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以上每项工作所列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录取顺序及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台湾同胞子女等。(以上情况均需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审核)
(二)雍顺园小区居民子女及本单位职工子女。
(三)根据高青县“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须属同一直系家庭中的小班适龄幼儿。
(四)根据《高青县幼儿园2022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划分的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服务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若服务范围内意向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幼儿监护人在高青县青苑路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2.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幼儿或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祖(外)父母在范围内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的适龄幼儿。
3.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租房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监护人至少一方截止2022年6月30日,在县城合法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并且合法租住半年以上。)
4.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时,则根据房产证或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时间长者优先,招满为止。
五、有关要求
(一)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三)现场确认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允许带幼儿到确认现场。
(四)本次招生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顺序的依据。
(五)在招生过程中,若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或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咨询电话:728619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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