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提取有效期有什么要求吗?

导语 淄博公积金提取有效期有要求的,比如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有效期限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淄博公积金提取有效期有什么要求吗?

  1. 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2. 职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 个月后方可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3.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提取有效期限为加装电梯发票开具之日起 3 年内;

  4.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取有效期限为购房款发票开具之日起 3 年内;

  5.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取有效期限为契税完税证明开具之日起 3 年内;

  6.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有效期限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内;

  7.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有效期限为翻建费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 年内;

  8. 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有效期限为建房款发票开具之日起 1 年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淄博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方法/材料;文件下载链接;公积金可提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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