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初中报名材料
导语 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初中报名材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儿童监护人房权)且已居住,另一类是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
PS:2022政策要求暂未公布。
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初中报名材料:
1. 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儿童监护人房权)且已居住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
②小学毕业学校学籍号;
③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
②小学毕业学校学籍号;
③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提供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县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经商营业执照;
④房屋租赁合同(县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父母双方至少一方的高青县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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