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关于申报2021年下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

导语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下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

  有关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淄博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临淄区2021年下半年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人员,档案齐全且自愿办理提前退休的,应提前半年向区人社局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及地点

  1.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地点: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淄大道971号)4楼西432房间,联系电话:7177138。

  2.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管机构(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受理地点:临淄区人才综合体(临淄大道786号甲—2,万豪大酒店西邻)一楼大厅档案管理窗口,联系电话:7315188。

  逾期未申报的,不得参加本次特殊工种退休申报,可于今年下半年申报2022年上半年特殊工种退休,因延迟退休造成的损失,由申报人承担。

  二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档案(失业职工的档案由档案代管单位提供)。

  三

  申报条件

  1.年龄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本次申报人员为2021年下半年及之前到龄人员,即男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女197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在国有企业、区属以上集体企业及其改制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8年。

  3.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它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

  四

  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于今年七月上旬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