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布清明节期间火灾预警通告

导语 淄川区发布清明节期间火灾预警通告:未返青的荒草及树叶、树枝、废弃塑料等易燃物的自然堆积,极易引发火灾且容易蔓延扩大等。

  淄川区清明节期间火灾预警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淄川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如下:

  火灾危险性:

  1、春季大风天气多,气候干燥,极易引发火灾且容易蔓延扩大;

  2、未返青的荒草及树叶、树枝、废弃塑料等易燃物的自然堆积,极易引发火灾且容易蔓延扩大;

  3、清明节期间,不少市民会在家里祭拜祖先,注意居家祭祀防火安全;

  4、禁止在城市道路、道路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荒山坡地及依俗形成的老墓地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抛撒祭祀用品,严防发生火灾;

  5、农业大棚、养殖场所等棚舍使用电气设施、线路常存在超负荷、电线老化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火灾风险;

  6、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村居、社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防范措施: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动包村干部、网格员、防火队员等力量,清明节期间,按照“把住路、守住山、看住人、盯住坟、管住火”的要求,压实责任,强化一线执勤力量,确保安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2、广大人民群众外出自行驾车野外踏青、扫墓、游玩时,要严格遵守当地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切忌乱扔烟头,切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3、清明节在家祭祀的市民要留意,像酥油灯、藏香炉、桌上摆放香烛、佛龛等要远离易燃可燃物,最好在供桌上铺一层玻璃、瓷砖、金属薄板等不可燃材料确保消防安全,明火未熄灭前要有人照看;

  4、各村居、社区物业要加大消防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尤其是在住宅小区内烧纸等动用明火的行为;要确保各项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车道、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严防各类火灾事故;

  5、要积极动员组织力量加大对墓区、林区、景区的安全检查和巡查的力度,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山林火灾;

  6、村(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快速处置,灭早打小。

  7、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同时请求周围群众及工作人员支援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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