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可跨区县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清单
导语 淄博可跨区县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有随双军人或女士官出生登记、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等。
淄博可跨区县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清单:
业务类型 | 序号 | 申请事项 | 所需材料 |
户口登记 | 1 | 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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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说明;
2.亲子鉴定报告(限随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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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境)外出生随父母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译本;
3.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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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属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或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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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2.父母现役军人证件,或学生证件,或国外定居证件以及新生儿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和新生儿末次入境持用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3.亲属关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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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2.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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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随双军人或女士官出生登记 |
1.军官证或士官证;
2.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单位集体户、人才或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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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登记】可获淄博户口登记办理材料、办理入口;户口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