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导语 淄博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是怎样的呢?能有多少钱呢?哪些人可以申领呢?申领条件有哪些?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淄博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吧!

  申领标准:

  2018年11月起,各区县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2019年,调整为当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0 年起,调整为当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

  目前,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90元调整为1980元,增加9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高青县、沂源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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