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淄川区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
导语 根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8月28号发布的公告,淄川区拟分配一共182套公租房房源!9月15号就可以开始报名申请了!那么2020淄博淄川区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呢?
配租对象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淄川区城镇户籍的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均可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材料,申请实物配租。
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申请条件:
(一)收入标准。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不超过其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住房困难标准。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
(三)家庭财产标准。申请家庭的财产总值(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不高于其所在区县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
配租原则及方式
1、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分类确定选房顺序,分配过程邀请公证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现场公证及监督,区电视台现场录制,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正透明。
2、坚持层层把关的原则。坚持“两级审核、一级公示”制度,申请人为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
3、坚持特殊人群优先保障的原则。对已取得《淄博市廉租住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低收入住房家庭,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保障:
⑴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不含已享受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的家庭;
⑵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⑶属于烈士遗属的;
⑷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⑸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员的或患有重大疾病导致行动不便的;
(6) 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进行实物配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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