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淄博市户籍人员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淄博市户籍人员与外国人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淄博市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材料:

  1、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注:当事人所出示证件、证明是外文须请有翻译资格的单位译成中文。

  淄博登记结婚所需材料汇总:

  内地居民:

  ①常住户口簿;②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香港居民身份证;

  ③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澳门居民身份证;

  ③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①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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