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落户淄博申请指南

办理条件

租了,住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直管房屋、政府公共租赁房的淄博市民。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租住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直管房屋、政府公共租赁房的租赁证明或廉租房的资格证明;

4、共同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未婚声明(仅限迁移户中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等;

5、民警调查材料、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6、符合户口迁移的其他相关材料。

7、《居民户口入户申请表》

如有需要,租客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承租人落户的书面证明;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详情证明;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预审流程:

1、申请人进入网上填写申请页面(微信打开),点击“我的”,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完成实人认证 ;

2、点击“掌上户籍室”-“户政办理”,搜索“租赁房屋”,根据自己原本的户籍情况,选择办理入口;

3、点击“申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

4、网上预审核:需补充材料的,退回补充,短信通知当事人;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通知当事人;

5、申请人根据短信上的通知,完成业务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附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申请人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受理。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审批;

3、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业务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市内/所内迁入:符合要求当场办结;

省外/市外迁入: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办理地址:淄博市派出所户籍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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