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购房入户申请指南
导语 淄博市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在淄博市内购买房屋并长期住的,可以申请购房入户淄博。
办理条件
1、在淄博市购买了房产的,并且拥有《房产证》的省/市外人员、市内及所内人员;
2、该人员办理了房屋登记并实际居住的住宅;
3、购房人员的配偶及儿女可以随迁。
注:
1、房屋产权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有人需为夫妻关系或父母和子女关系;
2、全市取消购房面积限制;
3、所内人员指,即将迁入的房子跟原本的房子同属一个派出所的。
办理材料
1 、申请书;
2 、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房管部门的查档证明;
4 、共同迁入的配偶及子女,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未婚声明(仅限迁移户中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等;
5 、民警调查材料;
6 、符合户口迁移的其他相关材料。
7 、《居民户口入户申请表》
办理流程
网上预审流程:
1、申请人进入网上填写申请页面(微信打开),点击“我的”,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完成实人认证
;
2、点击“掌上户籍室”-“户政办理”,搜索“合法稳定住所”,根据自己原本的户籍情况,选择办理入口;
3、点击“申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
4、网上预审核:需补充材料的,退回补充,短信通知当事人;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通知当事人;
5、申请人根据短信上的通知,完成业务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附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申请人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受理。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审批;
3、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业务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市内/所内迁入:符合要求当场办结;
省外/市外迁入: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办理地址:淄博市派出所户籍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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