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山东省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及标准已进行公布,最高为1000元一人,详见正文。
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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