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关于划定淄川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导语 为规范全区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淄川区实际,现将淄川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划定范围通告如下:

  淄博关于划定淄川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为规范全区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淄川区实际,现将淄川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划定范围通告如下:

  红色区域内为淄川区养犬重点管理区

  东至湖南路(含洪山镇涧北村、解庄村、小红卫村、东工村、蒲家村、北工社区、北杨家村,寨里镇北沈村);

  北至眉山路(含开发区井家河社区、西谭社区、东谭社区、贾村社区、夏庄社区);

  西至凤凰山路(含将军路街道七里村、贾官村,开发区山张社区、双泉社区、苗家窝社区、下五社区、灵沼社区);

  南至南外环(含龙泉镇和庄村、尚庄村,昆仑镇南石谷村)。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此次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为临时性划定,

  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淄川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犬】可获淄博狗证办理;遛狗要求;烈性犬名单;重点管理区;狂犬免疫接种点;养犬规范;流浪犬收容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