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助条件

导语 2020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要求是什么?企业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才可以申请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

  申请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列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

  (二)申报2020年度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

  2.技改项目依法办理备案(核准)、环保、安全生产等所需的相关手续;

  3.项目按统计要求已纳入技改项目统计库

  4.购置设备(软件)已到位,并取得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且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手续、购置设备(软件)清单内容与发票内容应统一,发票日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5.原则上对单个申报单位最多支持2个技术改造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申报疫情期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疫情期内进行技改投资所购置的设备(软件);

  2.技改项目已依法办理备案(核准)手续;

  3.购置设备(软件)已到位,并取得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且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手续、购置设备(软件)清单内容与发票内容应统一,发票日期为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29日,3月1日以后的另行通知;

  4.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新建项目和环保、安全、节能改造以及主生产线外的辅助类技改项目不纳入补贴范围,对同一法人不同企业间购置设备的,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设备价值评估,提供评估报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淄博招聘信息(事业单位/国企/辅警...);招聘报名表/岗位表等文件下载链接。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