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在淄博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
导语 居民身份证业务现已实现“全国通办”,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市民也可以携带原居民身份证,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外省在淄博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
(一)受理范围
户籍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浙江、河南、湖南、重庆、贵州、上海、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和西藏等多个省、市的居民在我市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二)申请材料
年满16周岁公民: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公民: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受理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五)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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