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人才公寓申请明白纸(附条件+材料+地点)
导语 符合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购买或租赁工作地所在区县的人才公寓。
2024淄博人才公寓申请明白纸
一、保障对象
淄博市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分配。
市级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我市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区划调整后)、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政府公布最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符合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购买或租赁工作地所在区县的人才公寓。
区县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引进的区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9年11月21日以后);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工作地无私有住房。
三、类型及优惠条件
淄博市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人才公寓和租赁型人才公寓两种。人才公寓房源按照人才层级应享受的保障面积标准,产权型人才公寓按评估均价的75%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级工班学历(含)以上及相当层级的人才出售;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级工班学历(含)以上及相当层级的人才配租,根据人才类别和领取政府生活补贴情况,分别享受免租金、80%和50%租金。
四、所需材料
1.《淄博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单身承诺);
4.申请人毕业证书、人才称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淄博市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9年11月21日以后);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工作地无私有住房。
五、年度复核
市级人才公寓实行年度复核制度,通过入户调查及相关部门联审联查的方式,对人才公寓住房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