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高新区小升初入学办理详情
导语 切实做好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2024淄博高新区小升初入学办理详情
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及安置办法
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4年完成小学2019级(或六三制2018级)学业的高新区户籍学生。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到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就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于2024年3月1日前,监护人一方具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
在规定时间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7月19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通过首页“入学报名”入口,选择淄博市—高新区。以学生父母一方(划片使用房产所有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审核学校逐一审核,家长可于7月20日-2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可于2024年7月22日-7月23日到线下报名点(见下文)现场审核。
公办学校划片范围
2024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划片与2023年保持一致,片区不作调整。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关于淄博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高新区义务教育段招生政策以高新区官方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政策为准,其他渠道获取的招生政策信息不作为入学依据。
2.按照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在高新区的已实现交房入住的大产权房确定所在学校片区。法定监护人不是学生父母的,应出具法院的判决书等认定材料;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商铺、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无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房产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的,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所占比例不小于51%,可以此房产为入学依据;未标注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户主姓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