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申请人才公寓的流程
导语 淄博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个人在查看获知自己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在正文查看。
淄博人才公寓的分配程序为:
(一)登记。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承诺);
4.申请人毕业证书、人才称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复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组织、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别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选房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
(四)公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审查结果和选房人员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组织选房。
(五)选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公开摇号或综合排序等方式组织选房,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摇号或排序遵循“人才层次高端优先”的原则,摇号或综合排序规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面向社会公布。选房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配租(售)确认书》。
(六) 签约。申请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申请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产权型人才公寓的,申请人持《确认书》、身份证件等资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