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买房可以用淄博公积金贷款吗
导语 可以。异地购买新建自住房的需要额外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异地购买再交易自住房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
在异地买房是可以用在淄博缴纳的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申请贷款需要的材料与在淄博本地购房不完全一致。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含电子证照);
2.申请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查询核验,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提供材料原件);
购房人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承诺。
3.申请人(购房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购房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4.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5.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1-15#窗口 齐鲁石化分中心 临淄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7177200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市直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5201735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张店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淄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博山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二楼正门服务台东临30米北区 周村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160172
7.桓台县“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桓台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8218404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C区 高青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969588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D区 沂源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755811
10.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高新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3582163
11.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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