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买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淄博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备案编号等材料到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办理。
公积金贷款买房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含电子证照);
2.申请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查询核验,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提供材料原件);
购房人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承诺。
3.申请人(购房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购房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4.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淄博购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备案编号;异地购房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5.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在淄博购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异地购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
办理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办理时间
张店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淄川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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