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提一次

导语 每年提取1次。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公租房房租可以每年提取1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

  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公租房房租可以每年提取1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

  办理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办理时间

  张店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淄川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含电子证照);

  2.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3.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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