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门诊慢特病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0元,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8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60%。

  门诊慢特病费用的报销比例(一个年度内):

  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0元,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75%;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8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60%。

  门诊慢特病病种怎样鉴定备案

  参保人向任一慢特病鉴定医疗机构(名单附后)提交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由受理的医疗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备案。

申办材料:

(1)《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请表》一份(可通过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或现场填写);(2)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a)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b)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c)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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