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社会散居孤儿生活报障金额

导语 淄博社会散居孤儿生活报障金额是多少?怎么领取呢?福利院的孤儿要怎么领取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不低于920元

  审批:

  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 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给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区县民政部门应同时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定孤儿养育协议,对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应征求和尊重孤儿本人意愿。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证明材料,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福利机构供养申请由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市级福利机构供养申请由市民政局审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